无犯罪记录,无驾照暂扣或罚款,因高血酒精驾驶。
我们的客户是一位成功的商人、环保主义者和家庭人士。
他被警方指控犯有高血酒驾罪,呼气测试结果显示为0.159。
我们立即联系警方,要求提供他们的佩戴摄像头录像、车载视频、证词以及任何紧急电话或报警电话的副本。
随后,我们分别致函警方,要求对警方事实做出实质性修改,以换取对指控认罪的承诺。
我们的陈述获得了成功,关键的有害陈述已从警方事实中删除。
我们安排客户通过两个不同的提供者完成交通违规者课程,组织他接受两个不同服务的咨询,获得了一份法医心理学家的报告,并组织了七份人品证明。
在判决听证会上,我们向法官介绍了关于高血酒驾的指导性判例,以证明虽然罕见,但对于这一罪行,仍然可以获得无罪判决,尽管在前4年中,有7,903起此类罪行中只有77起没有被判有罪。
我们的客户的交通记录令人不快,但自犯罪日期以来,他为康复做出了重大努力。
他通过人品证明和向法庭的道歉信表现出悔意和承担责任,并凭借此举最终说服了主审法官对我们的客户做出为期12个月的有条件释放令,而不记录任何罪行。
那天,他离开时没有罚款、没有吊销驾照,也没有犯罪记录。
无罪的性侵指控和法律费用获得赔偿
我们的客户是一名澳大利亚海军28岁的军官。
最初他被指控犯有集体加重性侵犯罪,针对的是他的朋友(我们的第一位客户)在纽镇的一家酒吧认识的一名女性,之后二人晚间前往我们第一位客户在邦迪的住所。
我们为我们的第一位客户准备了充分的辩护案件,成功地获得了所有指控的无罪判决,彻底推翻了原告的指控。
尽管原告坚称她遭到了性侵犯,检方仍然决定对我们的第二位客户提起审判,尽管指控被降为性侵犯(非加重性)。
检方声称与我们的第二位客户发生的性行为是没有获得同意的。
此案进入地方法院陪审团审判阶段,在此期间(与我们第一位客户的审判类似),原告的证词存在多处矛盾之处,通过对她的交叉询问,我们明确表明她的陈述与我们获得的其他证据无法相吻合,可以明确地说她在关于遭受性侵犯的陈述上撒谎。
在检方结束陈述后,我们提出了所谓的“不起诉申请”——即要求终止起诉的申请。
最终,检方终于醒悟过来,撤销了指控,而任何明智的检控机构早就应该这样做了。
随后,我们提出了律师费用的申请,并且获得了成功——我们的客户被宣告无罪,并且获得了费用的赔偿。
医生在诉讼过程中被允许继续执业,并最终被判无罪,未犯性侵罪行。
我们的客户是一位31岁的男性医生,居住在悉尼北部郊区。
有人指控他性侵了一位女同事,这位女同事当时也是他的朋友。
据原告称,她和我们的客户一起喝酒后回到了他的住所。
她声称在睡着后,我们的客户对她进行了数字性侵犯。
原告在一年后报告了这起指控。
随后,一位授权的法官批准了一项令,允许记录我们的客户和原告之间的电话对话。
根据起诉方的说法,我们的客户在这些对话中的安抚和模棱两可的陈述构成了一种认罪,根据新南威尔士州的法律,这被称为“承认”。
警方随后逮捕了我们的客户,并以性侵犯的罪名起诉他,根据法律,这也被称为“未经同意的性交”。
根据法律,性交包括对女性生殖器的任何穿透 – 包括数字穿透,换句话说,用手指穿透。
我们的客户坚称虽然有亲吻是经过双方同意的,但他从未对原告进行过数字性侵。
他对指控表示不认罪。
由于起诉,他作为一名医生的地位变得岌岌可危,但通过我们的提交,我们确保他能够在诉讼过程中继续从事自己的职业。
原告坚称她遭到了性侵,并且公诉部坚持将此事送上法庭。
在我们对原告进行广泛的盘问中,很明显她对事件的陈述与她告诉他人的不一致,而且在事件的背景下也是不可信的。
她对当晚的事情给出了不一致的版本,这无疑是她没有预料到辩护方会揭露并呈交给法庭的。
结果,陪审团一致裁定对指控不成立。
对六项性侵犯和实际身体伤害的指控全部无罪
我们的客户是一位27岁的工程师,居住在悉尼西部的内郊区。
他是在青少年时期与父母从中国大陆来到澳大利亚的,后来在一所技术学院学习英语。
他后来被一所知名大学录取,攻读工程学位。
在学习期间,我们的客户在一个名为“Hinge”的约会应用上认识了一位女士。
他们在一家当地餐厅约会,然后一起去了我们客户的公寓看电影。
据原告称,我们的客户在晚上期间强迫她,脱掉她的衣服,抓住她的手腕,阻止她离开,并与她发生了非自愿的性行为。
我们的客户坚决否认这些指控,声称性行为是自愿的。他坚称,在性行为进行一段时间后,原告变得不安和愤怒,然后袭击了我们的客户并离开了公寓。
之后,我们的客户向原告发送了信息,为这个晚上以那种方式结束道歉。
原告向警方报案,并向他们展示了她腿上的淤伤,声称这是她试图逃离公寓时造成的。
原告后来给我们的客户打电话,这通电话被警方根据监视设备许可证截获。
随后,我们的客户被控多项罪名,包括多项性侵犯罪名以及实际伤害的袭击罪名。
我们的客户坚称自己的清白,并对所有指控提出了无罪辩护。
他的案件最终在Downing Centre地区法院进行了陪审团审判。
原告的交叉审问引发了一系列对她的信誉和证词可靠性的担忧,包括:
- 她有机会自愿离开公寓,
- 她腿部的疼痛很可能是由于性行为而不是任何所谓的袭击引起的(根据辩方专家证人的证词),
- 她向各方提供了不一致的陈述,以及
- 这对夫妻在那个晚上之后继续有性关系。
在公诉方案结束后,我们提出了一个申请,要求法官指示陪审团对所有指控作出无罪判决,因为在考虑到原告在证人席上的证词以及案件中的所有其他证据时,一个合理的、得到适当指示的陪审团不可能明智地作出有罪判决。
经过学识渊博的法官同意,作出了无罪判决。
我们的客户因此被宣告无罪。
在所有性侵和勒颈指控被撤销之前,保释已被批准
我们的客户是一位30岁的乌拉圭男性,居住在悉尼东郊的邦迪。
根据起诉方的“事实陈述”,29岁的女性投诉人参加了她朋友在邦迪公寓举办的星期日晚聚会。
在晚上的过程中,包括我们的客户在内,还有大约15个人前往公寓,与会者一起享用食物和酒精饮料,听音乐,社交和跳舞。
大约凌晨1点,一些与会者下楼到邻居的公寓,他们继续喝酒,听音乐和跳舞。
在凌晨2点到3点期间,投诉人和我们的客户以及另外一名女性和一名男性与会者一起前往海滩旁边的公园。我们的客户和投诉人一起走。当时所有人都处于醉酒状态。
在那里待了一段时间后,投诉人同意陪我们的客户回他的公寓。
投诉人声称她醒来时发现我们的客户正在与她发生性交。她声称我们的客户试图与她进行阴茎/肛门性交,当她反抗时,变得咄咄逼人,并用手掐她的脖子,以至于她失去了知觉。
她声称醒来听到他说“你不能走”。
根据投诉人的说法,在性交结束后,她说她要去洗手间,然后赤身裸体从我们的客户公寓跑出去,向一个过路人求助,然后报警。
警察前往我们的客户公寓,并启动了他们的身体摄像机。他们逮捕了我们的客户。
身体摄像机的录像记录了我们的客户向警察说明当晚的事件,并坚称性交是自愿的。
尽管如此,警方以五项独立的刑事罪名起诉了我们的客户,包括:
- 未经同意进行性交(阴茎/阴道),根据1900年刑法第61i条
- 故意勒颈致使无法抵抗,根据1900年刑法第37(1)条
- 故意勒颈致使无法抵抗,根据1900年刑法第37(1A)条
- 未经同意尝试进行性交(阴茎/肛门),根据1900年刑法第61i条,根据该法案第344A(1)条的尝试规定
- 未经同意的性触摸(阴茎/肛门),根据1900年刑法第61KC(a)条
他们在警察局拒绝保释我们的客户。
在星期一早上接到通知后,我们的高级律师前往Waverley地方法院,并成功申请保释我们的客户。
投诉人前往医院,在那里她告知医务人员事件的经过,包括她没有同意性交,她醉得很厉害,有时甚至出现“失忆”。
同意是此案件的核心问题,需要记住的是,刑法1900年第61HE条中对同意的定义明确规定:
“可以确定一个人不同意性行为的理由包括……如果这个人在酒精或任何药物的作用下同意性行为。”
因此,我们的辩护团队立即开始工作,对投诉人关于缺乏同意和她醉酒程度的断言提出质疑。
这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 通过正式请求和传票,确定并获取相关区域的闭路电视录像。
- 获取投诉人的医疗记录,涉及她的入院情况,并为药理学专家提供专业意见,以确定血液酒精浓度是否足以使她“醉得很厉害”并出现所声称的“失忆”。
- 获取我们的客户关于事件的证据。
- 从当晚在场的多人那里获取证词。
一旦起诉方提交了他们的“证据简报”,很明显投诉人在向警方提供的四份陈述中存在许多不一致之处,其中有几个断言没有得到支持,还有一些与其他证据相矛盾的说法。
此外,辩方药理学报告提供了一个意见,即投诉人的醉酒程度不足以导致她所声称的失忆。
那时,该案件已经从警方移交给了公共诉讼总署。
经过数周的谈判,包括我们提交关于起诉案件问题的详细“陈述”,公共诉讼总署撤销了对我们的客户提出的所有指控。
他现在可以自由地继续生活,不再承受严重刑事起诉的沉重负担。
性侵犯指控被撤销
我们的客户在悉尼一家信息技术公司工作。
他被指控一项未经女性同意的性侵犯。
这些指控是在北悉尼的一次公司圣诞派对之后提出的。
据警方称,原告和我们的客户参加了派对,并喝了几杯酒。
晚上晚些时候,派对上的13个人前往悉尼中央商务区的一家酒吧。
原告和她的两个朋友随后邀请我们的客户到她位于悉尼北部郊区查茨伍德的公寓。
原告告诉警方,在公寓里吃完饭后,她在沙发上睡着了,醒来时发现我们的客户躺在她旁边并抚摸她的阴部。
她告诉警方,她没有同意这种行为,警方随即逮捕并指控我们的客户进行性侵犯。
警方的行为是不成熟的,因为他们在提起指控之前没有调查指控的可信度;事实上,警方在调查公寓内的人员,甚至在圣诞派对上采访之前就提出了指控。
因此,调查工作留给了我们的辩护团队,他们迅速获得了有关缺乏同意的指控的证词。
不幸的是,尽管警方拥有巨大的资源,他们经常选择在没有进行调查工作的情况下对人们提出指控。
这部分是因为,与美国等国家的警察在对人们提出刑事指控之前必须建立“合理怀疑”的情况不同,我们州的警察只需要“合理怀疑”的情况就可以提出指控,这类似于“先开枪再问问题”的情况。
检方根据辩方的“陈述”撤销了指控,这些陈述是详细的书面提交,指出警方案件中的矛盾、不足和其他弱点,并正式要求终止诉讼。
尽管涉及严重的儿童性侵犯指控,保释仍然被批准
我们的客户是一名来自潘里斯地区的38岁卡车司机。
他被控犯有八项针对儿童的不同性犯罪行为,包括:
- 对16岁以下人进行猥亵
- 对10至16岁儿童进行性侵犯
- 对10至14岁儿童进行加重性交(严格起诉)
- 对10至14岁儿童进行加重性交(严格起诉)
- 对10至16岁儿童进行性侵犯
- 对10至14岁儿童进行加重性交(严格起诉)
- 对10至14岁儿童进行加重性交(严格起诉)
- 对10至16岁儿童进行性侵犯
“严格起诉”是指必须将此类罪行提交给更高级别的法院,例如地方法院,由于其严重性。这类罪行无法在地方法院中终结。
其中几项指控,即第3、4、6和7项是“展示原因”罪行,这意味着在保释申请的目的上,证明责任转移到了辩护方,辩护方需要说服法庭有充分理由批准保释。如果辩护方无法做到这一点,被告必须被拘留在监狱中,也就是在案件经过法院审理的过程中保持监禁,而这个过程可能需要数年时间。
检方声称我们的客户在女儿6至7岁期间对其进行了猥亵(猥亵是性侵犯罪行的前身),并在此后多年继续与其进行性行为,包括未经同意的性交(也称为“性侵犯”)。
我们的客户坚决否认这些指控,并向我们提供了有关投诉不当动机以及涉及所指控罪行的事件的详细信息。
基于这些信息,我们的辩护团队立即开始收集支持我们客户指示的材料,这在克服展示原因要求并在地方法院为我们的客户获得保释方面起到了巨大的帮助,通过削弱原告对事件的陈述并对投诉的可信度提出质疑。
因此,我们的客户在诉讼结束前可以自由行动。
在我们的刑事司法系统中,一个人在未被证明有罪之前被推定为无罪,除非在法庭上被证明有罪。尽管通过《保释法》的修订削弱了这一重要原则,包括引入“展示原因”规定,但刑事辩护律师通过充分准备和有说服力的保释申请为他们的客户争取自由是至关重要的,无论指控有多严重。
无罪,未经同意的性侵犯
我们的客户是一位44岁的男性医生,居住在悉尼北部的郊区。
有人指控他对一名14岁的女孩(患者)进行了“性触摸”(以前称为“猥亵行为”)的罪行。
指控的依据是,在一次咨询中,我们的客户在讨论性质的对话中不当地按摩和拥抱了这个女孩。
女孩向她的父亲报告了这种行为,父亲随后获取了我们客户的电话号码并给他发了短信。
我们的客户回复了这些信息,表示对女孩感到难过。他没有承认涉嫌的行为。
然后,父亲带着女儿去警察局正式报告了女儿的指控。
警方随后联系了我们的客户,他坚决否认了这些指控,坚称自己没有不当地触摸女孩。至于他对父亲的短信回复,他坚称自己只是表达了对咨询后患者感到不安的歉意。
尽管如此,我们的客户被逮捕并被控一项进行性触摸的罪名。然后他联系了我们的办公室进行咨询。
在咨询中,我们的客户告诉我们,女孩主动提到了在她学校发生的令人不安的性事件,并且他只是试图安慰和支持她。
该案件后来由公诉总长办公室接管。
在法庭上,我们的客户正式作出了无罪的辩护。
我们向公诉总长发去了关于我们客户立场的“陈述”,并请求撤销指控,但检察官决定继续进行审理,而不寻求原告就提出的事项提供额外的陈述,最终该案件进入了地方法院的辩护听证会。
考虑到原告的年龄和指控的性质,检方被允许使用她的录音陈述作为“证据”,她通过音频/视频链接出庭,而不是在法庭内。
在交叉审问中,女孩承认了她在学校描述给我们客户的事件,以及她在咨询中提到这个事件的事实。随着她回顾与我们客户的接触,很明显她捏造了“按摩”的指控,最终她承认这是编造的。
女孩还承认我们的客户从她很小的时候起就一直是她的医生。在她被问询期间,很明显,在这种情况下,“拥抱”根本不是不当的,更不用说是性的了。
交叉审问清楚地表明我们的客户没有初步证据支持的案件(换句话说,证据无法证明罪行),法官驳回了指控。
中级酒后驾驶案件成功上诉至地方法院
我们的客户是一位37岁的女士,居住在悉尼南部的Maroubra。
她在悉尼的一家公立医院担任医生。
她参加了她工作场所的圣诞派对,在那里她喝了一些酒精饮料,然后离开并在她的车里休息了一段时间,在那里她喝了水,直到她相信自己的酒精含量低于法定驾驶限制。
在回家的路上,她被警察拦下并在路边进行呼气测试时,呼气测试显示她的酒精含量超标。
她基于这个理由被逮捕并被带到警察局,在那里她的呼气测试结果显示酒精含量处于中高水平。
然后她被指控驾驶时酒精浓度处于中等范围(0.136)。
然后她来到我们的办公室进行了一次免费的首次咨询,她被分配的律师就这项罪行、她的选择和最佳解决方案向她提供了建议。
她告诉我们她希望对这项罪行认罪,但对犯罪记录对她目前的就业和职业发展的影响表示担忧。
她被分配的律师为她提供了建议和文件,以帮助她在法庭上提出“无罪判决”的申请,例如无罪有条件释放令。
非常值得赞扬的是,我们的客户向我们提供了她的雇佣合同,其中规定在发生刑事定罪的情况下,她的雇佣可能会受到审查。
她还向我们提供了一封道歉信,信中她全面承担了罪行的责任,并表示真诚的懊悔。这封信还描述了她对就业和职业发展的担忧。
她还参加了一个交通违规者计划,并向我们提供了她的长期朋友和同事的个人推荐信。
在地方法院,法官在收到警方的事实后立即明确表示,鉴于血液酒精含量、社区中这种罪行的普遍性以及对一般威慑的需求,他不会考虑对无罪判决的申请;也就是说,需要向他人传达这种行为不会被容忍的信息。
在阅读个人推荐信、道歉信、雇佣合同和交通违规者计划完成证明后,法官再次表达了这种观点。
她的律师进行了广泛的陈述,试图说服法庭在这个特殊案例中可以合理地作出无罪判决,考虑到我们客户有限的交通记录、没有前科、需要驾驶执照、她在第一时间认罪、表现出真诚的懊悔、接受责任、在极其困难的情况下为社区做出了巨大贡献,以及犯罪记录对她和整个社区的潜在影响——在公共卫生系统压力增加的背景下,医疗从业人员短缺。
尽管所有这些陈述,法官记录了一项刑事定罪,判处最低的吊销驾驶执照期限和罚款。
我们向客户提供了关于向地方法院提起“严重性上诉”的建议——这是对地方法院判决的严重性提起的上诉;包括告知,就所有目的而言,这种上诉不会导致更严厉的判决,因为地方法院法官必须在法庭上警告这一点,这给了律师撤回上诉的机会。
我们的客户指示她希望提起上诉,我们在法庭后立即为她提起了上诉。
这意味着定罪和其他所有处罚都被“暂停”;也就是说,在上诉结果出来之前不会生效。
在地方法院,首席法官最初也不愿意考虑无罪判决,考虑到血液酒精含量和罪行的普遍性,需要一般威慑。
需要进行大量的说服工作,但在广泛的陈述之后,法官最终被说服不对我们的客户记录刑事定罪,而是将她放在为期12个月的“无罪有条件释放令”下。
这意味着我们的客户不会有犯罪记录,不会被吊销驾驶执照或罚款,并且可以在没有障碍的情况下继续她的生活、职业和为社区所做的重要工作。
无犯罪记录,无驾照暂扣或罚款的中等酒后驾驶
我们的客户是一位65岁的女性,目前在一家制药公司担任临床研究员,居住在肯辛顿的南悉尼地区。
她参加了一个位于国王十字区的酒店的晚会,与她的长期朋友们见面,计划只喝很少的酒。
在会面前的几周里,她一直在接受背部手术,因为在长时间参与划船运动时受伤。
在几个小时内喝了三杯白葡萄酒后,她决定结束这个晚上。
她并没有感到醉酒,相信自己的血液酒精含量低于完全持牌驾驶员的规定限制。
因此,当她接受路边呼气测试时,她对自己的中等血液酒精含量感到震惊,而在警察局进行的呼气分析确认了这一结果,显示她的酒精含量为0.096,也属于中等范围。
我们的客户以前从未有过违法行为,立即联系了我们的办公室并聘请了我们的服务。
我们的辩护团队立即开始工作,指导她准备主观材料,包括人品证明和向法庭致歉信,帮助她参加交通违规者计划,并获得医疗文件以支持她的主张,即考虑到她的状况,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对她来说非常困难。
值得赞扬的是,我们的客户在庭审前准备了这些材料,她被分配的资深律师准备了详细的陈述,旨在说服法官对她宽大处理。
在法庭上,她的律师就一系列事项进行了详细陈述,包括她的具体情况、她对驾驶执照的需求以及她保持无罪记录的重要性。
最终,审判法官被说服给予她良好行为保证的好处,没有记录她的罪名。这意味着她保持无罪记录,不被取消驾驶资格,也不会受到罚款。
上诉庭撤销了RMS司机和乘客许可证的暂停
我们的客户是一位35岁的保险公司顾问。
他持有无限制的驾驶执照和P1摩托车骑手执照。
他有几项超速违规记录,两项使用手机违规记录,一项闯红灯违规记录,以及一项导致重伤的疏忽驾驶违规记录。
在长周末期间,他被发现骑摩托车超过30公里/小时的速度,这是一个双倍扣分的时期。
他的驾驶和骑行权都被暂停,因为违规记录会同时计入驾驶和骑行执照。
他选择将此事提交法庭审理,并参加了一个交通违规者计划,获得了证明他需要驾驶执照、违规事件的情况以及他的悔意等方面的人品证明。
他还准备了一封向法庭道歉的信。
在法庭上,我们的资深律师就多个问题进行了广泛陈述,包括他需要驾照的理由,审判法官被说服撤销了道路与海事服务局的暂停决定。
红色P牌驾驶员的RMS驾驶执照暂停被撤销
我们的客户是一名18岁的学徒水管工。
尽管他只有短时间的驾驶执照,但他是一名红P牌驾驶员,他的交通记录中有不良记录。
他被发现在一个限速90公里/小时的区域以132公里/小时的速度驾驶(超速42公里/小时)。
他被当场警察暂扣驾驶执照3个月,并处以罚款。
他支付了罚款并服完了停驶期。
3个月后,道路与海事服务(RMS)向他发出了一份暂停通知,因为他超速超过30公里/小时的罪行,暂停期为额外的3个月,从警察暂停期结束后开始计算。
他选择将上诉提交法庭裁决。
他完成了交通违法者计划,写了一封道歉信,并从雇主那里收集了证明他需要驾照工作和个人医疗原因的人品证明。
我们的律师在法庭上进行了详尽的口头陈述,要求撤销RMS暂停他驾照的决定。
法官被说服了,撤销了RMS的暂停决定,这意味着他不需要再停驶任何时间,也能保住工作。
涉嫌洗钱700万美元的行动获得保释
我们的客户在被逮捕前三年以学生签证从尼日利亚来到澳大利亚。
他的逮捕是由几个执法机构联合调查所导致的,调查涉及一个由“已知”和“未知”人员组成的团伙指挥的涉嫌有组织犯罪活动。
据称,我们的客户涉嫌在数月内为该团伙洗钱了大笔现金。
洗钱据称以以下两种方式进行:
1. 商业电子邮件欺诈:当人们获取企业电子邮件账户的访问权限并冒充真正的所有者以欺诈公司、其客户、合作伙伴/员工将资金或敏感数据发送到由犯罪分子控制的金融账户时,商业电子邮件就被破坏了。
2. 浪漫/投资诈骗:涉及一个人(受害者)订阅一个在线网站,在那里他们与犯罪分子进行持续的交流。犯罪分子的个人资料使用从社交媒体/互联网网站获取的虚构细节和照片(未经照片中合法人士的知情或许可)。犯罪分子将与受害者进行持续的交流,要求将资金发送到他们的账户。
警方声称我们的客户通过商业电子邮件欺诈骗局收到了资金,并怀疑他在六个月的时间里收到了犯罪所得,然后前往一些地点处理涉嫌的犯罪所得。
当局积累了他们所描述的WhatsApp消息、银行账户文件和通话记录,这些证据使警方相信我们的客户是一个犯罪团伙的参与者,并通过收到犯罪所得做出了贡献。
他被指控以下罪名:
- 第一项:参与犯罪团伙
- 第二项:鲁莽处理犯罪所得,即2000美元;
- 第三项:处理犯罪所得,即16,950.00美元;
- 第四项:鲁莽处理犯罪所得,即5,995.00美元;
- 第四项:处理犯罪所得,即30,300.00美元;
- 第五项:处理犯罪所得,即4,000.00美元;
- 第六项:处理犯罪所得,即78,073.70美元;
- 第七项:处理犯罪所得,即58,799.99美元;以及
- 第八项:处理犯罪所得,即80,329.73美元。
我们的客户在警察局被拒绝保释,并出庭申请保释,期间检察官声称我们的客户没有“一丝希望”获得保释。
他们出于多个原因强烈反对保释,包括:
- 我们的客户存在严重的逃跑风险,因为他与澳大利亚的联系有限,不是居民,签证即将到期,并且可以轻易获得一个可以用来离开该国的假护照的组织的支持,
- 指控严重,代表至少过去几个月参与了一项大规模的犯罪活动,
- 证据非常强,他和他的住所上发现的电子设备与这些罪行有关。
根据保释法的规定,我们的团队准备了详细的书面陈述以及提出了解决这些“保释问题”的保释条件,并且我们的律师在庭上进行了冗长的附加口头陈述,说服审判法官批准保释。
与我们的客户同时被逮捕的其他三名被告,他们由其他律师事务所代表,尽管处境类似于我们的客户,但在法庭上被拒绝保释。
为这两名被告提出了保释申请,但由于没有充分解决或克服与我们客户类似的保释问题,这两个申请都被拒绝了。剩下的被告的律师根本没有提出保释申请,他们的保释也被拒绝。
我们的律师出庭进行了保释申请,并向法庭提交了冗长的陈述,解决了保释问题。
尽管对我们的客户的案件有力,但最终法官被我们的律师说服,并批准了我们的客户的保释申请。
性侵犯和导致重伤的侵犯罪名被撤销,对普通侵犯罪不予定罪记录。
我们的客户是一家人力资源公司的34岁老板,他在三年前从新西兰移民到澳大利亚,并开始了自己的业务。
在一次夜晚的城市外出活动中,他去了悉尼中央商务区的几个场所,并且喝了很多酒。
他在闭路电视录像中被拍到在被禁止进入一个场所后试图重新进入,并且接近了场所外的几个女性。录像据称显示他在其中一个女性的臀部和胸部区域“猥亵”。
然后他离开了场所并躺在地上。
有人走过来试图看他是否没事,但他将此视为威胁,站起来并被记录下来朝那人的脸上打了一拳,导致他的鼻子出血。
警方到达现场,逮捕了我们的客户,并从第一个场所外和冲突区域获取了闭路电视录像,并以以下罪名起诉了我们的客户:
- 性骚扰,涉及该女性,
- 导致实际身体伤害的袭击,涉及对脸部的一拳,以及
- 一项备用的普通袭击罪,也是针对对脸部的一拳。
我们事务所起草并发送了正式的“代表意见”给检方,希望撤销前两项指控,条件是我们的客户认罪接受备用的普通袭击指控。
经过几周的谈判,检方同意在这个基础上撤销主要指控,我们的客户只认罪接受普通袭击指控,而前两项指控被撤销,警方的“事实”也被大幅修改,不再提及涉及女性的所谓事件和鼻子出血的情况。
在判决听证会前,我们引导我们的客户寻求酒精使用治疗,获得了咨询报告,获得了一封道歉信以及个人品德证明。
在判决日期上,我们对刑事定罪对他和他的业务可能产生的影响进行了广泛的口头陈述,包括可能不得不放弃有利可图的合同,采取的解决潜在问题的措施,我们客户的悔意,他之前的良好品德以及不太可能再犯的可能性。
尽管最初表示“无罪判决”不适用,但法官最终被说服,在1999年《刑事(判决程序)法》第9(1)(b)条下,对我们的客户进行了无记录的刑事定罪释放。
他可以自由地继续经营他的业务,并在澳大利亚居住,不必担心不良后果。
批准保释,涉及4项提供违禁药物和持有伪造身份证的指控。
我们的客户是一名29岁的男子,居住在悉尼中央商务区附近,他持有三个月的签证来到悉尼。
在即将登上返程航班的机场,警方拘留并逮捕了他,将他带入拘留所,并以两项非法贩卖毒品和一项在重罪中使用伪造身份的指控起诉他。
警方表示,他们自客户抵达澳大利亚以来一直在调查他,怀疑他是参与进口非法毒品的犯罪组织的一部分。
他被拒绝保释,并因此被带到中央地方法院进行保释申请。
警方检察官强烈反对保释,并向法庭提交称,当局正在提出包括进口大量非法毒品在内的严重指控,作为一项大规模行动的一部分。
法庭上的早晨,又有两项非法贩卖毒品的指控被提出,检察官表示,进口指控将在几天内提出。
检察官称,我们的客户存在极高的逃跑风险,他可以接触到组织的资源和联系人,而且对他的指控非常严重且非常有力。
他已经面临的四项指控每项最高可判处15年监禁,而且还有关于他被发现持有伪造身份的指控,他也被起诉了。
在保释听证会上,检方提交了音频记录的文字副本,他们声称这些记录明确证明了我们的客户在澳大利亚从事大量非法毒品进口和供应。
进一步提出,一个长期的全日制监禁刑是不可避免的。
我们的辩护团队提出了关于检方案件中现有不足之处的意见,包括对所谓音频记录中人物身份的质疑,这些记录的选择性使用削弱了其背景和内容的模棱两可性。
我们认为,在未提出潜在指控时提出潜在指控是不恰当的,并且检方的主张含糊不清,不能证明对我们的客户的指控是“非常有力”的。
我们向法庭提交了与我们的客户实际面临的案件事实相符的案例,而不是潜在的未来指控,这些案例表明,检方所声称的全日制监禁刑是不可避免的。
我们准备并提交了精心起草的保释条件,并提出这些条件,尽管没有金钱担保,但可以消除法官对保释的担忧。
最终,我们的客户获准保释,条件是每周三次报到警察局,居住在特定地址,不接近国际出境点,并交出他的护照。
提供大量非法药物的保释,2项提供和参与犯罪团伙
我们的客户是一位22岁的知识产权专业人士,与他的伴侣一起居住在利斯莫尔高地。
由于警方的监视行动,我们的客户被逮捕并被控两项“供应大量违禁药物”的罪名,警方还声称他是一个犯罪团伙的一员。
他被拒绝保释,并被带到利斯莫尔地方法院申请保释。
所指控的罪行属于“展示原因”,这意味着辩护方有责任向法庭证明,在所有情况下,让我们的客户在案件最终结案前被拘留是不公正的。
在保释听证会期间,检方提出了一系列反对保释的意见,包括罪名的严重性、检方案件的强度、我们的客户不出庭的可能性以及长期全日制监禁的必然性。他们基于视频和音频记录提交了这些意见,他们认为这些记录明确证明了我们的客户犯下了这些严重罪行。
我们的团队仔细审查了指控,详细了解了我们的客户的情况,并与一家备受尊重的药物康复诊所联系,并在法庭上提交了一些关于检方案件强度的问题,包括对我们的客户的确认以及可能存在的胁迫辩护。
我们提出,我们的客户有严重的物质成瘾问题,如果指控成立,关于我们的客户是否被迫参与所指控的行为存在非常现实的问题。
我们提交了一封迅速获得的康复计划接受函以及他的全科医生关于他的成瘾问题的文件,并在提交书面拟议的保释条件和进行长时间的口头陈述后,说服了首席法官 – 起初对为何在面临如此严重的指控和检方提交的材料的情况下申请保释提出质疑的首席法官 – 条件保释我们的客户接受治疗。
重要的是要记住,这些材料是在几个小时内获得的,我们的团队齐心协力,确保我们的客户处于最有利的位置,尽管面临严重的指控和检方提交的材料。
客户被判无罪,涉及的10项性犯罪全部不成立。
我们的客户是一名51岁的男子,与家人居住在坦沃思。
他被指控对他的妹妹的多项历史性儿童性侵犯行为,这些行为据称发生在1992年至2002年之间,当时他年龄在22岁至32岁之间,而被告人当时年龄为9岁至。
指控包括:
- 根据《1900年刑事法》第66A条第2款,与10岁以下儿童发生性行为2次;
- 根据《法案》第66C(1)条,与10岁至16岁以下儿童发生性行为2次;
- 根据《法案》第61I条,未经同意进行性行为;
- 根据《法案》第61M(2)条,对10岁以下儿童进行猥亵行为2次;以及
- 根据《法案》第61L条,进行猥亵行为3次。
控方声称,其中六项罪行发生在悉尼西南部坎贝尔附近的一处房产上,我们的客户和他的家人与原告一起住在那里,直到2000年。
所指控的行为包括触摸原告的乳房,触摸她的阴部外部,将手指插入她的阴道以及男女性交。
之后,我们的客户、他的家人和原告搬到了坦沃思。
控方进一步声称,其中四项罪行发生在2000年至2002年间的坦沃思。
与坦沃思有关的指控包括对原告的乳房和阴部外部进行猥亵触摸,将她的手放在我们客户的阴茎上,以及男女性交。
负责此案的警官将原告的陈述视为事实,没有采访那些据称在罪行发生地点或附近的人。
相反,我们的客户被指控犯罪,并将案件转交给了公诉机关。
公诉机关未指示警方采取这些可能相关的陈述。
尽管我们的客户坚决声称自己的清白,并向警方提供了信息,如果跟进,可以证实事实,但公诉机关仍然决定将此案提交审判。
在坦沃思地方法院的审判中,原告对每项指控作了详细证词。
其中一项指控是,我们的客户在2000年的坦沃思音乐节期间对她进行了性侵犯。
在我们对原告进行广泛的盘问中,她提供的证词与她之前的陈述以及她的原始证词不一致,显然她缺乏可信度。
我们证明了许多事实,其中包括我们的客户在2000年坦沃思音乐节期间根本不在坦沃思,而是在数百公里之外的坎贝尔郊区。这是通过我们团队根据法律要求向公诉机关提交的不在场证据来证明的。
与此相反,我们的客户在证人席上提供了可信、有力且一致的证词,我们所传唤的证人也是如此,其中一些人在据称发生性侵犯的坎贝尔住所时在场。他们的证词极大地削弱了原告的主张。
我们传唤的证人还证明,原告在提出投诉之前对我们客户的财务情况表现出异常的兴趣,因为我们的客户被认为是一个富有的人。
这为她提出投诉提供了动机,因为那些被证明是性侵犯受害者的人可能有资格获得受害者赔偿金和/或根据民事诉讼获得赔偿。
在审判的第二周,审判法官指示陪审团根据法庭上呈现的证据,对十项指控中的四项作出无罪裁决,理由是没有足够的证据让合理的陪审团作出有罪裁决。
陪审团最终在两小时内对剩下的六项指控作出了无罪裁决。
我们的团队现在正在申请偿还我们客户的法律费用。
在团伙中无罪犯有扰乱秩序和实施伤害致人身体的袭击行为
我们的客户是一名来自悉尼西部的26岁大学生。
他与另外两名男子一起被控参与了悉尼中央商务区一家酒店外两组男子之间的斗殴事件,期间一名男子被瓶子砸伤,造成了严重的伤害。
我们的客户被指控是实施瓶子攻击的人,并被控以团伙参与骚乱和实施导致实际身体伤害的袭击(AOABH)。
骚乱罪最高刑罚为10年监禁,而团伙参与实施AOABH的最高刑罚为7年。
监控录像捕捉到几名男子互相殴打和踢打,一名独立证人确认我们的客户是使用瓶子的人。
在录像中,我们的客户确实可以看到参与了混战,但并没有捕捉到使用瓶子的画面。
我们的客户表示,他的行为是为了自卫,并且从未使用过瓶子。
另外两名被控的男子对骚乱和AOABH都认罪,并相应地被判刑。他们由另外两家专门的刑事辩护律师事务所代表。
我们辩护团队的主要任务之一是确保我们的客户的案件保持在地方法院,而不是转介到地区法院,因为地方法院对每项指控的最高刑罚是两年监禁。
我们成功地说服了公诉机关这样做。
经过仔细审查闭路电视录像,并在独立证人和其他参与斗殴的人的陈述中发现了几处不一致之处,我们建议我们的客户维持无罪辩护,并为两项指控进行辩护。
该案最终进行了一次辩护听证会,我们强调了陈述中的不一致之处,以及在识别过程中的程序性缺陷,并成功提出了自卫问题。
我们的交叉审问系统地拆解了起诉方的案件,由于起诉方无法排除我们的客户是出于自卫的可能性,审判法官判定我们的客户对两项指控无罪。
故意伤害指控撤销
我们的客户是一位来自悉尼麦夸里菲尔兹的37岁男子。
他被逮捕并被指控是一个四人团伙的成员,他们故意袭击并伤害了一名男子,这是根据《1900年刑事法》第33条的规定构成的犯罪行为,最高刑罚为25年监禁。
这起事件发生在我们客户的家中,原告遭受了刺伤,并被看到从住所中蹒跚而出,然后倒在邻居的前廊上。
警察到达现场时,附近有几个人。
受伤者被送往医院并得到了稳定。几天后,原告在医院接受了警方的讯问,并提供了一份未宣誓的陈述,声称我们的客户参与其中。
该案最终进行了一次地方法院陪审团审判。在审判开始之前,我们的辩护团队提出了一个申请,要求将在医院获得的信息排除在外,理由是证据的证明价值被其偏见效应所超过,因为它是未宣誓的,并且原告在作出陈述时的状态。
法官接受了我们的观点,并排除了这份证据,导致起诉方的案件受到了重大削弱。
起诉方随后撤回了案件,导致我们的客户保持自由身份。
对所有26项性犯罪指控无罪,包括多项加重性侵犯指控。
我们的客户是一位来自悉尼西南部的45岁商业房地产经纪人。
他于2017年中被逮捕并被指控犯有26项性犯罪,据称这些罪行是针对他当时15岁的侄女在她在他的住所逗留期间所犯下的。
指控包括:
- 多次严重性侵和严重猥亵
- 通过提供酒精和淫秽材料进行诱导;
我们的客户与自己的两个孩子幸福地结婚。然而,他与自己的姻亲,包括侄女(原告)的母亲和姑姑,从未相处融洽。
他之前的法律团队与他合作了将近两年,直到他在离审判还有一个月左右的时候找到我们,因为他对他之前的法律团队缺乏充分准备和刑事审判专业知识以及他们收取的不切实际的法律费用失去了信心。
我们立即开始准备他的审判,从他之前的法律团队那里获取了他的全部案卷,并确保一位具有与审判主题高度相关和适用的正确技能的大律师参与。如果我们的客户在审判后被判有罪,即使只有26项指控中的一项,他将面临长期监禁,不是几周或几个月,而是几年。
进一步复杂化审判的是检方对“倾向性”推理的依赖 – 也就是说,他们认为如果我们的客户从事了其中一项或多项所指控的性行为,陪审团可以认定他有对原告的性兴趣的倾向,并可以使用这种倾向来证明其他指控。
辩护团队在这次审判中面临的主要挑战是最普通的陪审团员会怎么想 – 为什么一个侄女会编造关于她自己的叔叔的26起性虐待事件的谎言;她一定在说真话。
检方对原告的手机进行了完整的下载,但在其中没有使用大部分相关证据 – 包括无罪证据。下载材料包含了原告手机上发送和接收的成千上万条信息、照片和视频。
新的法律团队花费了无数个不眠之夜来彻底和细致地分析这些材料,以及原告在她在我们客户住所逗留期间不久后与之交谈的证人的陈述。我们准备了一份原告本人在不同主题和事件上发送或接收的信息的捆绑材料,这与原告在审判期间提供的证据形成鲜明对比。
然而,有医学证据证明原告的伤口与最近的性交一致。
我们的目标是提出一种替代理论。原告在她在我们客户住所逗留期间有很多晚上外出,而在其中的一次,她被她最好朋友的兄弟强奸了,但她不想向任何人透露这件事,因为她想保持与那个朋友的友谊。然而,她担心怀孕,并想要事后避孕药,所以她指责她的叔叔,也就是我们的客户,进行了性交。起初,她在敲诈我们的客户带她去拿药;我们的客户坚决拒绝了她的要求,她告诉了她最亲密的成年朋友 – 她的姑姑,她与我们的客户有长期的个人仇恨 – 然后强行带原告去警察局报告对我们的客户的指控。
这个案件理论完全有可能,甚至可以说是由检方自己的证据支持。原告在最早的控诉中提到了另一个男性(她朋友的兄弟),但这完全被姑姑甚至警方和检方忽视了。
我们试图对原告关于她与朋友的兄弟的性活动进行盘问。通常情况下,不允许对证人关于与指控无关的性活动进行盘问。然而,我们辩称,如果我们被禁止对原告关于真正强奸犯的身份进行盘问,将会导致极不公平的结果。法官完全同意我们的申请,尽管检方反对。
审判法官还允许辩护团队对原告的谎言进行盘问(即关于她的品行),尽管与所涉及的事件无直接关联。
根据检方和我们客户之前的法律团队的意见,这次审判最初被估计需要5-7天的时间,但最终花了近四周的时间。原告的盘问单独持续了五天。
在广泛的盘问中,根据从她的手机下载的材料,她告诉其他证人的内容以及她与我们客户的妻子的Facebook信息(其中有数百条),我们证明了她在至少30个不同的主题和事件上的谎言。在她的证词结束时,毫无疑问她不是一个令人印象深刻的证人,当面对与她早前作证相矛盾的独立证据时,她经常回答“实际上,我不记得”。
此外,在审判过程中,我们揭示了警方没有进行彻底调查的事实 – 也就是说,他们未能获得和执行对我们客户住所的搜查令,并在所有所指控的性活动发生的起居室的主要休息室进行法医检查。警方也知道另一个潜在嫌疑人 – 原告最好朋友的兄弟 – 但未对该人展开调查。对原告的生殖器没有进行DNA分析以确定肇事者是谁。
警方对原告声称她在一起事件中穿的衣物进行了DNA分析,并未检测到任何精液或我们客户的DNA。
很明显,负责此案的侦探已经假定了我们客户的罪行。在我们客户作证期间,同一位侦探被法官发现做出了面部表情和手势,这也被一些陪审团员看到。审判法官非常不满,干预并禁止该侦探进入她的法庭参加剩余的审判。
陪审团听取了近四 … (内容被截断)